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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小课丨国外对大件运输及专用车辆管理的经验做法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15:57 大件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大件小课


欧盟是一个由多个独立的国家组成的松散的政治和经济联盟,体现在经济上它是一个统一的市场,各国基于里斯本协议修改本国的法律以适应联盟中相互的经济行为,欧盟和其所属成员国针对异常运输(即大件运输)体现在跨国交通运输的要求。以欧盟为例,探讨国外对大件运输及专用车辆管理方式。

欧盟公路对车辆的准入要求,分为一般准入和限制准入一般准入,即对于所有级别道路都能行驶的车辆,应严格控制其外廓尺寸、总重量的限制和通道,设置一般车辆道路准入技术限制。限制准入,即对公路设施(路面和桥梁强度,出入口)满足一定的条件的等级公路,由主管部门设立指定道路通行条件,允许外廓尺寸与总重量较大的汽车列车和特殊车辆运行,设置特别车辆在制定道路的技术限值:①限定准入列车技术限值和要求,可在一段时间内专线长途多次往返的运输;②临时准入车辆技术限值要求,装载为不可拆解的货物或装备,随着货物不同经常改变运输路线的车辆。

承运商对于车货宽度大于5米,或车货总重量大于44吨的,应提前2-5个工作日,通告公路和桥梁当局;对于车货宽度大于2.9米或长度大于25.9米或车货总质量大于80吨的,应提前2-5个工作日通告警察;凡是需要进行通行道路许可审批,必须提前10周通告公路当局的异常不可解体载荷管理团队,对其运输过程进行专业性指导,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监护。


注:如有不同意见,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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