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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科普丨属于危险货物的大型物件道路运输的有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16:55 大件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近年来,对属于危险货物的大件有所了解,见过的或者听说过的有这么几种,例如:内装压缩氮气罐体的风电机舱轮毂,压缩氮气罐属于第2.2项危险货物,且机舱质量普遍已达100吨以上,属于大型物件;充了氮气的变压器,充了氮气可以减轻运输重量,使器身不与空气接触,避免绝缘受潮,但是充了氮气,这变压器也就成了第2.2项危险货物;电化学储能系统舱或者叫储能箱,舱内或箱内有锂电池组或者其它电化学电池组,锂电池组属于九类危险货物,导致整个舱或箱也成了危险货物,而且这舱或箱外廓尺寸或重量又超限了;还有装着核燃料或者核乏料的上百吨的容器。因此,这些货物它既是大件,又属于危险货物,有些还是危险程度很高的。

这些属于危险货物的大型物件(可称为大件危险货物),要是进行道路运输,按照国家或交通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下问题要重点关注。

首先,是承运人经营许可。对于大件危险货物,承运企业进行道路运输,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大型物件运输”和“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后面的括号里还需注明是哪类哪项危险货物。“大型物件运输”这个经营范围是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规定要有的,跨省大件运输需要在交通部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注册用户,也需要有这个经营范围。

“大型物件运输”这个经营范围申请只要符合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相对还好申请。但“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这个经营范围的申请,则运输企业在专用车辆、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具体要求请阅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不但要按照这些要求填报材料,进行经营范围申请,申请下来以后,相关主管部门定期还要按照这些要求进行检查,无形当中增加了企业运营管理成本,除非企业是专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另外,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危险货物运输不慎所带来的安全事故,控制了当地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数量,稳定保有量,尽量不再增加。

其次,是运输车辆问题。大件运输,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规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或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或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或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以上情形之一都属于超限运输车辆,也就是大件运输。另外,还要求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不能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不能超过13000千克;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不能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不能超过20000千克。大件运输企业按照以上规定,根据货物外廓尺寸和重量,选择相应的大件运输车型,做好工装,捆扎加固好,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后就可以运输。

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则要复杂得多,首先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要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车辆(挂车除外)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这些只是一般性要求。而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的行业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JT/T1285-2020),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只能是半挂车、半挂牵引车或单体货车,不能使用其他车辆运输危险货物,并对车辆整车、制动系统、主动安全预警等都有要求,详细请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JT/T1285-2020)。

大件运输车辆要运输大件危险货物,以下方面受到影响较大,一是半挂牵引车后轴(非转向轴)及半挂车所有车轴,要求装备空气悬架,不是大件运输车辆常用的液压悬架;二是半挂牵引车转向轮,以及半挂车所有车轮,要求装备盘式制动器,而现在大件运输车辆用的是鼓式制动器。这意味着大件运输车辆运输危险货物,应按照上述要求选择车型使用,或者对原有车辆按要求进行改装,而且2020年4月1日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生产及检测均要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来执行。空气悬架能够保持车辆高度恒定,横向稳定性也可以,空满载的平顺性不错,但是空气悬架只能调整车身姿态,调整车轮胎压从而实现底盘升降的,很难做到全方位调整。而液压悬架直接把液压油注入悬架中,实现承上启下的作用,升降自如,因此相比较空气悬架不怎么实用,后期维护成本高,而且大件运输轴重比较大,只能选用抗重载的液压悬架。盘式制动器散热性能好,制动系统反应也比较快速,可做高频率的刹车动作。在同等尺寸下,鼓式制动器的刹车片与制动鼓的接触面积相比盘式制动器要大,因此鼓式制动器的制动力要比盘式制动器大,而且鼓式制动器造价便宜,对于重型车来说,由于车速一般不是很高,刹车片的耐用程度也比盘式制动器高,因此重型车一般使用四轮鼓式制动器。所以说,大件危险货物的大件特性还是适用于液压悬架和鼓式制动器,如果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来执行,对于超重大件、一百吨以上的大件危险货物,就很难找到适用的车型了。

有一点还需要说明,运输企业取得了“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这个经营范围后,还需要对企业的专用车辆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JT/T1285-2020)以检测核实,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专用车辆才能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或者品名,企业才能使用车辆进行大件危险货物的运输。如果是这样话,理论上液压悬架且用鼓式制动器的大件运输车辆,就无法取得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证》,就不能从事大件危险货物运输。

第三,是运输过程。大件危险货物运输必须遵守交通部制定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需要强调的是:

1、大件危险货物托运人必须委托具有“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企业承运,托运人要向承运企业说明所托运的大件危险货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要在所托运的大件危险货物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

2、大件危险货物承运企业应当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并交由驾驶人随车携带。驾驶人员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除驾驶人员外,还要在运输车辆上配备押运人员,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备查。

3、禁止大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大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安装悬挂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大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还要为其所承运的大件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除上述几点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还有其它内容也应该遵守,否则将会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大件危险货物进行道路运输,托运人还是首先找到与其托运的大件危险货物相对应的、具有“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承运企业,而且这家承运企业还必须拥有与其托运的大件危险货物相对应的大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需要注明经营范围与危险货物类别)。最好这家承运企业还同时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范围,这样就可以直接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申请大件危险货物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如果这家承运企业没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范围,要么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增加“大型物件运输”这个经营范围,要么就与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范围的大件运输企业合作,来办理大件危险货物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本文作者: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副会长 郭立新 

备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妥之处,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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