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大件运输5种情形不予行政许可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7日15:46 大件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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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云南省公路大件运输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载运单个不可解体物品的大件运输车辆,在不改变原超限情形的前提下,加装多个品种相同的不可解体物品或加装该不可解体物品配件,视为载运不可解体物品
《细则》提出,同一大件运输车辆申请多次许可的,通行时间不得重叠,且同一时间段最多只能持有1张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同一大件运输车辆短期内多次通行固定路线,装载方式、装载物品相同,且不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运人可以根据运输计划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行使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许可后,运输计划发生变化的,需重新办理许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中国公路
责任编辑:大件物流与供应链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