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52
大件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接上期)
二、《保险法》 概况
《保险法》自1995年10月1日颁布施行以来,经四次修订或修正,目前执行的是2015年修正,2015 年主席令第26号公布的。总计八章,共185 条,简介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九条),主要对保险人、投保人、保险合同等基本术语做出定义;第二章保险合同(第十~六十六条), 与大件运输直接相关的是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四十八~六十六条),货物运输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规定了在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货物运输险的最大投保限额等相关规则;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六十七~九十四条), 对保险公司的准入条件进行了界定,便于大件运输企业选择可靠、规范的保险公司投保;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五~一百一十六条),对保险公司经营的规范性进行了明确,便于大件运输企业识别保险公司的“擦边球”,做到把保险费花在“刀刃上”;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一百一十七 ~一百三十二条),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做出定义。由定义可知保险代理人代表的是保险公司,为保险公司服务,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为投保人服务。大件运输企业投保尽可能选择保险经纪人,服务更有保障;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第一百三十三~一百五十七条);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五十八~一百七十九条);第八章附则( 第一百八十~一百八十五条)。
(注:如有不同意见,欢迎讨论)
责任编辑:大件物流与供应链分会